电力线路的停电检修措施有哪些?

作者:老电工时间:2016-02-11 07:56:35

一、电力线路停电检修措施

1、进线停电

这类停电多属电力系统的暂时停电,可不拉开总断路器,但必须把出线开关全拉下,以防突然来电造成事故。

2、两进线有一条进线停电

对此,应立即进行切换操作,把负荷(尤其是重要的负荷)转移到另一条进线上,由该进线继续供电。

3、架空配电线路故障跳闸停电

如果故障属架空配电线路出现故障而跳闸造成了停电,在开关的断流容量允许的情况下,则可以试合闸一次,以尽快恢复供电。

架空配电线路出现的故障,多属于暂时性的,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可使合闸成功。若不成功,则架空线路有问题,需要停电检修。

二、电气设备、线路停电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1、 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2、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电气设备或线路的停电检修,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一次设备完全停电,并切断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二次侧开关或熔断器

2).设备或线路切断电源并经验电确无电压后,方可装设接地线,进行工作。

3).工作地点均应悬挂相应的标示牌。

4、在靠近带电部分工作时,应设监护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以下规定:

1).设备电压在6KV 以下,距离为0.35米;

2).设备电压10KV ,距离为0.6米。

三、电力线路停电检修安全措施

电力线路停电检修安全措施

在检修工作中,工作人员应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范围、安全措施、带电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留在工作现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随时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对需要进行监护的工作,如不停电检修工作和部分停电检修工作等,并指定专人监护。

监护人应认真负责、精力集中,随时提醒工作人员应注意的事项,以防止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

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的检修工作应采取下列步骤以保证安全

1)停电

检修工作中,如人体与其他带电设备的间距较小,10千伏及以下者的距离小于0.35米,20~35千伏者小于0.6米时,该设备应当停电,如距离大于上列数值,但分别小于0.7米和1米时,应设置遮拦,否则也应停电。

停电时,应注意对所有能够给检修部分送电的线路,要全部切断,并采取防止误合闸的措施,而且每处至少要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

对于多回路的线路,要注意防止其他方面突然来电,特别要注意防止低压方面的反送电。

2)放电

放电的目的是消除被检修设备上残存的静电。放电应采用专用的导线,用绝缘棒或开关操作,人手不得与放电导体相接触。

应注意线与地之间、线与线之间均应放电。

电容器和电缆的残存电荷较多,最好有专门的放电设备。

3)验电

对已停电的线路或设备,不论其正常接入的电压表或其他信号是否指示无电,均应进行验电。验电时,应按电压等级选用相应的验电器

4)装设临时接地线

为了防止意外送电和二次系统意外的反送电,以及为了消除其他方面的感应电,应在被检修部分外端装设必要的临时接地线。

临时接地线的装拆顺序一定不能弄错,装时先接接地端,拆时后拆接地端。

5)装设遮拦

在部分停电检修时,应将带电部分遮拦起来,使检修工作人员与带电导体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

6)悬挂标示牌

标示牌的作用是提醒人们注意。

例如,在一经合间即可送电到被检修设备的开关上,应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在临近带电部位的遮拦上,应挂上“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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