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配电室安全管理规定】
关于医院配电室的安全管理规定,如何保障医院用电的安全,要做好配电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配电室的日常巡视检查,以及配电系统的定期检查及维护工作等。
为规范配电系统管理,保障医院临床一线工作及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一般规定
1、配电室为配电系统的日常管理部门,电工负责配电系统的操作管理。
2、配电室应门窗齐全,设在建筑物首层的配电室窗户应装设护栏,配电室门应加锁,在门窗上设置警示标志。
3、配电室严禁堆放物料,更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临时或长期存放室内。但下列物品除外:
3.1 必备的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靴、临时接地线)
3.2 日常清洁所必需的用具(如:扫把、墩布、抹布等)
3.3 电工专用工具及备件
3.4 消防器材
4、保持配电室内外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堆物、积水。
5、低压配电柜前地面(双面维护的柜前后地面)应铺设宽度1米等长的橡胶绝缘垫、配电柜上开关手柄或按钮、指示灯,仪表下方应标签或文字标注名称。
6、除供电部门有关人员及上级主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内。如确需进入应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并应有电工跟随、监护,严禁在配电室内吸烟及长时间逗留。
7、其它配电线路、设施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消除,保障安全使用。
第二条 配电室的日常巡视检查
1、配电室应按规定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在夏季高温季节和负荷高峰时段,应对配电室重点部位增加巡视检查的次数。
2、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2.1 各仪表、信号装置的指示是否正常。
2.2 导线、开关、接触器、接线端子等有无过热及打火现象。
2.3 电气设备的工作噪音有无明显增加和有无异常声音。
2.4 对配电装置与仪表表面进行清洁,对室内环境进行清扫。
2.5 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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