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电保护装置选择原则有哪些?

作者:老电工时间:2019-09-04 13:23:22

有关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原则,正确选择漏电保护装置的漏电动作电流,选用高灵敏度、快速型漏电保护装置,选择动作电流还应考虑误动作的可能性。

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原则

选用漏电保护装置应当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其中,首先是正确选择漏电保护装置的漏电动作电流。

在浴室、游泳池、隧道等触电危险性很大的场所,应选用高灵敏度、快速型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电流不宜超过 10mA )。

如果安装场所发生人触电事故时,能得到其他人的帮助及时脱离电源,则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可以大于摆脱电流;如系快速型保护装置,动作电流可按心室颤动电流选取。

如果是前级保护,即分保护前面的总保护,动作电流可超过心室颤动电流。

如果作业场所得不到其他人的帮助及时脱离电源,则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电流不应超过摆脱电流。

在触电后可能导至严重二次事故的场合,应选用动作电流 6mA 的快速型漏电保护装置。为了保护儿童或病人,也应采用动作电流 10mA 以下的快速型漏电保护装置。

对于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应视其工作场所危险性的大小,安装动作电流 10 ~ 30mA 的快速型漏电保护装置。

选择动作电流还应考虑误动作的可能性。保护器应能避开线路不平衡的泄漏电流而不动作;还应能在安装位置可能出现的电磁干扰下不误动作。

选择动作电流还应考虑保护器制造的实际条件。

例如,由于纯电磁式产品的动作电流很难做到 40mA 以下而不应追求过高灵敏度的电磁式漏电保护装置。

在多级保护的情况下,选择动作电流还应考虑多级保护选择性的需要,总保护宜装灵敏度较低的或有少许延时的漏电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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