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负荷的概念是什么

作者:老电工时间:2016-05-14 19:23:04

用电负荷的概念

用电负荷是指连接在电力系统上的一切用电设备所消耗的功率,这个值不是恒定的,而是随着用电客户用电量的增减而随时变化。

负荷的单位是瓦、千瓦。平时说的“用了多少度电”指的是电量,是设备功率与时间的乘积。

一个地区的用电负荷会随人口增长、季节以及生活水平情况的变化而变化。

在夏季高温时节,随着使用空调等大功率用电设备的增加,用电负荷也会随之增长。

用电负荷的定义:电能用户的用电设备在某一时刻向电力系统取用的电功率的总和,称为用电负荷。

2.1、根据对用电可靠性要求的不同 (电工技术之家)

2.1.1、一级负荷:中断供电时将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政治、军事上的重大损失的负荷:如发生设备重大损坏,产品出现大量废品,引起生产混乱、重要交通枢纽、干线受阻、广播通信中断或城市水源中断、环境严重污染等;

2.1.2、二级负荷:中断供电时将造成严重减产、停工,局部地区交通阻塞,大部分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被打乱;

2.1.3、三级负荷:除一、二级负荷之外的一般负荷,这级负荷短时停电造成的损失不大。

2.2、根据国际上用电负荷的通用分类

2.2.1、农、林、牧、渔、水利业:包括农村排灌、农副业、农业、林业、畜牧、渔业、水利业等用电,约占总用电负荷的7%;

2.2.2、工业:包括各种采掘业和制造业用电,约占总用电负荷的80%;

2.2.3、地质普查和勘探类:此类负荷仅占总用电负荷的0.07%;

2.2.4、建筑业:约占总用电负荷的0.73%;

2.2.5、交通远运、邮电通信业:公路、铁路车站、码头、机场、管道运输、电气化铁路及邮电通讯等用电,约占总用电负荷的1.7%;

2.2.6、商业、公共饮食、物资供应和仓储业:各种商店、饮食业、物资供应单位及仓储用电等,约占总用电负荷的1.2%;

2.2.7、其它事业单位:包括市内交通、路灯照明用电、文艺、体育单位、国家党政机关、各种社会团体,福利事业、研究等单位,约占总用电负荷的3.1%;

2.2.8、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包括城市和乡村居民生活用电,约占总用电负荷的6.2%;

2.3、国民经济各个时期的政策和要求的不同

2.3.1、优先保证供电的重点负荷;

2.3.2、一般供电的非重点负荷;

2.3.3、可以暂时限电或停电的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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