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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电缆运行规程与规范要求-第2页

作者:老电工时间:2016-03-03 19:38:42
第二章 电缆线路机械损伤的防止
第66条 电缆运行部门必须了解和掌握全部电缆线路上的挖土情况,并经常督促有关单位切实执行《电力线路防护规程》或当地政府所颁布的有关保护地下管线的规定。
在市郊挖土频繁地段的电缆线路,应设有明显的警告标志,并发动群众做好人民护线工作。
对于水底电缆线路,按水域管辖部门的航行规定,划定一定宽度的防护区,禁止船只抛锚,并按船只往来情况,必要时设置了望岗哨,配置能引起船只注意的设施。
第67条 凡因必须挖掘而暴露的电缆,应由电缆专业人员在场守护,并应告知施工人员有关施工的注意事项,办理书面交底手续。
在水底电缆线路防护区内,发生违反航行规定的事件,应通知水域管辖的有关部门,尽可能采取有效措施,如停止水下工作,弃锚等,避免钩捞水底电缆而引起的损坏事故。
第68条 对于被挖掘而全部露出的电缆,应加扩罩并悬吊。悬吊间的距离应不大于1.5米,单芯电缆不允许用铁丝绑扎悬吊;多芯电缆用铁丝悬吊时,必须用托板衬护。
第69条 挖土工程完毕后,守护人员应检查电缆外部情况是否完好无损,安放位置是否正确,待回填盖好电缆保护板后,才可以离开。
第70条 电缆守护人员,应将各种挖土记录详细记入守护记录薄内,并签名。
第71条 松土地段的电缆线路临时通行重车,除必须采取保护电缆措施外,应将该地段详细记入守护记录薄内。

第三章 电缆绝缘过热和导线连接点损坏的防止

第一节 正常运行时电缆的允许温度和载流量
第72条电缆导体的长期允许工作温度(℃)。不应超过表4中所列的数字(若与制造厂规定有出入时,应以制造厂规定为准):
表4
额定电压(千伏)

电缆种类 

3及以下  
6  
10  
20-35  
110-330 
天然橡皮绝缘 65 65      
粘性纸绝缘 80 65 60 50  
聚氯乙烯绝缘 65 65      
聚乙烯绝缘   70 70    
交联聚乙烯绝缘 90 90 90 80  
充油纸绝缘       75 75
            
第73条 110千伏及以上的直埋电缆,当其表面温度超过50℃时,应采取降低温度或改善回填土的散热性能等措施。
第74条电缆正常运行时的长期允许载流量,应根据电缆导体的工作温度,电缆各部分的损耗和热阻,敷设方式,并列条数,环境温度以及散热条件等加以计算确定。附件2列出了部分常用电缆的长期允许载流量供参考。
第75条电缆原则上不允许过负荷,即使在处理事故时出现的过负荷,也应迅速恢复其正常电流。

第二节 系统短路时电缆的允许温度和允许短路电流

第76条重要的或检修困难的电缆线路,除了应按允许温度确定电缆允许电流外,对没有熔丝保护的电比利时线路,应验算其在短路情况下的热稳定性。当热稳定性不足时,增大电缆截面直至能适应为止。
第77条系统短路时,电缆导体的最高允许温度不宜超过下列规定:
1.电缆线路中无中间接头时,按表5规定;
2.电缆线路中有中间接头时:
(1)锡焊接头 120℃
(2)压接接头 150℃(但在表5所规定的温度中低于150℃的电缆仍按表5的规定);
(3)电焊或气焊接头 与无接头时相同。
表5
绝 缘 种 类 
短路时导体最高允许温度(℃) 
天然橡皮绝缘 150
粘性纸绝缘
 10千伏及以下 铜导体220
铝导体220
20-35千伏 175
聚氯乙烯绝缘 120
聚乙烯绝缘 140
交联聚乙烯绝缘 铜导体 230
铝导体 200
充油纸绝缘 160
第78条系统短路时,电缆的允许短路电流可参考下列公式计算:
I={√[(Cv/(akp20))×[ln(1+a(θs-20))/(1+a(θ0-20))]}×√t×10-3千安
式中:
A--电缆导体的截面,毫米2;
CV--电缆导体的热容系数,焦/厘米3,(铜导体3.5,铝导本2.48);
k--20℃的导体交流电阻与直流电阻之比;
t--短路时间,秒;
a--导体电阻系数的温度系数,1/℃;(铜导体0.00393铝导体0.004);
θs--短路时导体或接头的允许温度,℃;
θ0--短路前导体的运行温度,℃;
p20--20℃时导体的电阻数,欧·毫米2/米;(铜导体0.0184,铝导体0.031),

第三节 电缆温度的监视
第79条测量直埋电缆温度时,应测量同地段的土壤温度。测量土壤温度的热偶温度计的装置点与电缆间的距离不小于3米,离土壤测量点3米半径范围内,应无其它热源。
第80条电缆同地下热力管交叉或接近敷设时,电缆周围的土壤温度,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本段其它地方同样深度的土壤温度10℃以上。
第81条检查电缆的温度,应选择电缆排列最密处或散热情况最差处或有外界热源影响处。
第82条测量电缆的温度,应在夏季或电缆最大负荷时时行。
第四节 导线连接点损坏的防止
第83条电缆的导体可参照表6的方法进行连接,并注意下列事项:
1.铜、铝导体连接宜采用铜铝过渡接头,如采用铜压接管其内壁必须镀锡。
2.两种不同截面积的铝导体压接时,必须用纯度高于L1级的铝棒特制加工成相适应截面积的压接管。
3.只要压接工具的压力能达到导线的蠕变强度,不论点压或围压,都可采用。
表6
导 体 材 料 
铜一铜 铝一铝 铜-铝 
压 接 ○ △ △
电焊或气焊 ○ ○ ●
注:○推荐;△右用;●推荐,但必须用铜铝过渡接头
第84条短路电流不大或者要求抗拉强度不大的电缆线路,铜导体间的连接,可以用锡焊法,但铝导体间的连接,禁止使用化学反应的钎焊法。
第85条铝导体和其它设备的铜件连接或铜导体和其它设备的铝件连接,应该用铜铝过渡接头,如闪光焊铜铝接头,摩擦焊铜铝接头以及铜铝压接过渡接头。只有在电流密度或者短路电流不大的室内连接点,才允许铝和铜件直接用机械法连接。但两者的接触面间应夹以镀锡的铜片过渡。
第86条重要电缆线路的户外引出线连接点,需加强监视,一般要用红外线测温仪或测温笔测量温度。在检修时,应检查各接触面的表面情况。

第四章 电缆的腐蚀及其它故障的预防

第一节 电缆腐蚀的监视和防止
第87条为了监视有杂散电流作用地带的电缆腐蚀情况,必须测量沿电缆线路铅包流入土壤内杂散电流密度。
第88条阳极地区的对地电位差不大于正1伏及阴检地区附近无碱性土壤存在时,可认为安全地区,但对阳极地区仍应严密监视。
第89条腐蚀的化合物呈褐色的过氧化铝时,一般可判定为阳极地区杂散电流腐蚀;呈鲜红色(也有呈绿色或黄色)的铅化合物时,一般可判定为阴极地区杂散电流腐蚀。
第90条铅包腐蚀生成物,如为症状及带淡粉红的白红--白色,一般可判定为化学腐蚀。
第91条在杂散电流密集的地方安装排流设备时,应使电缆铠装上任何部位的电位不超过周围土壤的电位1伏以上。
排流导线应接以串联调整电阻、电流表及熔丝,以便控制杂散电流的大小。
第92条在小的阳极地区采用吸回电极(锌极或镁极)来构世阴极保护时,被保护的电缆铅包电压不应超过-0.2~0.5伏。
第93条根据化学分析结果,可以判断土壤和地下水的侵蚀程度,如表7所示;
第94条当电缆线路上的局部土壤含有损害电缆铅包的化学物质时,应该该段电缆装于管子内,并用中性的土壤作电缆的衬垫及覆盖、并在电缆上涂以沥青等。
第95条当发现土壤中有腐蚀电缆铅包的溶液时,应即调查附近工厂排出废水情况并采取适当改善措施和防护办法。
第96条为了确定电缆的化学腐蚀,必须对电缆线路上的土壤作化学分析,并有专档记载腐蚀物及土壤等的化学分析资料。

第二节 绝缘变质事故的预防
第97条 20~35千伏粘性浸液纸绝缘电缆的终端,不应用无流动性的绝缘胶作填充用,防止垂直部分电缆的干枯。
第98条发现电缆垂直部分的绝缘有干枯现象的,应改装能自动补油的终端头;如不能改善时,按干柘的规律,定期更换。
填有流质绝缘油的终端头,一般应在冬季补油。
表7
土壤和地下水的侵蚀程度 
不侵蚀的 中等侵蚀程度的 侵蚀的 
侵 蚀 指 标
氢离子浓度
(PH) 6.8~7.2 6.8~6和
7.2~8之间 6以下和
8以上
一般酸性或碱性
(毫克/公升KOH) 0.05以下 0.05~1 1以上
土壤里有机物
(%) 2以下 2~5 5以上
一般硬度
(用硬度度数表示) 15以下 14~9 8以上
硫酸离子数量
(毫克/公升) 100以下 60~100 60以上
炭酸气体数量
(毫克/公升) 30以下 30~80 80以上
硝酸离子数量
(毫克/公升) 不计算 0.05以下 0.05以上
注:1.PH用PH计来确定;

2.有机物的数量,用焙烧试量(约50克)的方法来确定。

第99条充油电缆用的电缆油,一般2~3年测量一次:
1.100±2℃时的介质损失角正切;
2.室温下的击穿强度。
三次取样,如价损均大于0.5%,击穿强度小于45千伏,又排除了其它因素,强油样的沾污、电桥的误差、或油样的光老化等,则应作更换绝缘油措施。
油样一般应取自远离油箱的一端,必要时可增加取样点。

第100条电缆终端如有漏油,应擦净并加固密封。如有潮气,应予清除,并用同型号绝缘剂填充,还须监视另一侧高处电缆终端的绝缘干枯情况。
第101条为了预防漏油失压事故,充油电缆线路只要安装完全成后,不论其是否投入运行,其油压示警系统必须投入运行。如油压示警系统因检修需要较长时间退出运行时,则必须加强对供油系统的监视。

第五章 电缆的巡查

第一节 巡查周期
第102条 电缆线路及电缆线段的巡查:
1.敷设在土中、隧道中以及沿桥梁架设的电缆,每三个月至少一次。根据季节及基建工程特点,应增加巡查次数;
2.电缆竖井内的电缆,每半年至少一次;
3.水底电缆线路,由现场根据具体需要规定,如水底电缆直接敷于河床上,可每年检查一次水底路线情况。在潜水条件允许下,应派遣潜水员检查电缆情况,当潜水条件不允许时,可测量河床的变化情况;
4.发电厂、变电所的电缆沟、隧道、电缆井、电缆架及电缆线段等的巡查,至少每三个月一次;
5.对挖掘暴露的电缆,按工程情况,酌情加强巡视。
第103条 电缆终端头,由现场根据运行情况每1~3年停电检查一次。
装有油位指示的电缆终端头,每年应检视油位高度。污秽地区的电缆终端头的巡视与清扫的期限,可根据当地的污秽程度予以决定。
有油位指示的终端头、每年夏、冬季检查一次。

第二节 巡查的主要注意事项
第104条 对敷设在地下的每一电缆线路,应查看路面是否正常,有无挖掘痕迹及路线标桩是否完整无缺等。
第105条 电缆线路上不应堆置瓦砾、矿渣、建筑材料、笨重物件、酸碱性排泄物或砌碓石灰坑等。
第106条 对于通过桥梁的电缆,应检查桥堍两端电缆是否拖拉过紧,保护管或槽有无脱开或锈烂现象。
第107条 对于备用排管应该用专用工具疏通,检查其有无断裂现象。
第108条 人井内电缆铅包在排管口及挂钩处,不应有磨损现象,需检查衬铅是否换落。
第109条 安装有保护器的单芯电缆,在通过短路电流后,或每年至少检查一次阀片或球间隙有无击穿或烧熔现象。
第110条 对户外与架空线连接的电缆和终端头应检查终端头是否完整,引出线的接点有无发热现象和电缆铅包有无龟裂漏油,靠近地面一段电缆是否被车辆撞碰等。
第111条 多根并列电缆要检查电流分配和电缆外皮的温度情况。防止因接点不良而引起电缆过负荷或烧坏接点。
第112条 隧道内的电缆要检查电缆位置是否正常,接头有无变形漏油,温度是否常,构件是否失落,通风、排水、照明等设施是否完整。特别要注意防火设施是否完善。
第113条 充油电缆线路不论其投入运行与否,都要检查油压是否正常。油压系统的压力箱、管道、阀门、压力表是否完善。并注意与构架绝缘部分的零件,有无放电现象。
第114条 应经常检查临近河岸两侧的水底电缆是否有受潮水冲刷现象,电缆盖板有否露出水面或移位。同时检查河岸两端的警告牌是否完好,●望是否清楚。

第三节 巡查结果的处理
第115条 巡线人员应将巡视同电缆线路的结果,记入巡线记录薄内。运行部门应根据巡视结果,采取对策消除缺陷。
第116条 在巡高检查电缆线路中,如发现有零星缺陷,应记入缺陷记录薄内,据以编订月度或季度的维护小修计划。
第117条 在巡视检查电缆线路中,如发现有普遍性的缺陷,应记入大修缺陷记录薄内,据以编制年度大修计划。
第118条 巡线人员如发现电缆线路有重要缺陷,应立即报告运行管理人员,并作好记录,填写重要缺陷通知单。运行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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