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电气设备开关及控制器的技术要求

作者:老电工时间:2019-12-30 09:46:28

有关防爆电气设备开关及控制器的技术要求,Ⅰ类交流有触点开关,Ⅰ类电磁启动器中的隔离开关,Ⅰ类开关,Ⅰ类油断路器的使用分断容量,防爆电气设备开关及控制器的安全技术要求。

防爆电气设备开关

直流有触点开关,不允许制成浸油结构。

Ⅰ类交流有触点开关,只有当额定电压高于1140V,各极之间相互隔离且包容每极的油不超过5L时,才允许制成浸油结构。

Ⅰ类电磁启动器中的隔离开关,通断能力低于JK3负荷时,须在电气上或机械上与接触器联锁;Ⅱ类也可设警告牌代替。

Ⅰ类开关,如没有短路,漏电保护时,保护装置动作机构须采用手动复位的形式。其复位装置须具有特殊紧固件,或可设在有保护装置的外壳内部。

控制器手柄如为可拆卸式,须保证在停止位置上才可卸下。

Ⅰ类油断路器的使用分断容量,应为实际最大分断容量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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